**商标办理程序 根据我国《**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》的规定,我国**商标申请认定有两条途径:行政认定和**认定。根据下面不同情况分别向不同的机关来认定: 1、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:根据《**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》*四条**款规定:“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*十三条规定的,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,并提交证明其商标**的有关材料。”《**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》*五条规定:“在商标管理工作中,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*十三条规定的情形,请求保护其**商标的,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(地、州)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,并提交证明其商标**的有关材料。同时,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。”即如果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来申请认定**商标,或者是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**商标,应当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。 2、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**来认定:《**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》*四条*二款规定:“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*十三条规定的,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**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,并提交证明其商标**的有关材料。”也就是说,如果通过商标争议案件来申请**商标,应当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**提出申请。 3、向*申请:除了通过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两种方式申请的外,其他都可以向*提出申请认定**商标,并且一般只有中级以上的*才可以认定。 所需资料: 1 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、商标注册证 3 、使用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、使用该商标的商标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(年产量、销售额、利润、市场占有率等)及其在中国**业中的排名; 5 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(地区)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; 6 、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7 、该商标较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8 、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(地区)的注册情况 9 、该商标**的其他证明文件